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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146
信件名称: 维修基金使用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7-23
信件内容: 住宅商品房,顶层房屋漏雨,维修基金怎么申请?应该要去什么单位申请?我们物业不管 麻烦领导回复下吧 万分感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8-11
回复内容: 经县住建局调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二款: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依据《平顶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可以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先行登记,并予以审核及监督。第三十一条: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成立并备案的业主委员会或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或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申请人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时,应当有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业主代表的参与和监督。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并制定使用方案。涉及多个维修项目的使用方案,可以按年度制定分步实施,制定的使用方案应当公示。县住建局已与反映人联系,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持续关注此事,督促小区物业加快整理申报材料,尽快实施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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