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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204
信件名称: 开发商无证售房,收取房款,拒不退还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1-08-11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1年3月份在宝丰县县城看房子期间,看到一处楼盘,在与开发商售楼部洽谈期间,开发商售楼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我,他们的楼盘证件全部齐全,可以放心购买,期间我也通过当面确认、电话询问、微信确认等方式多次与其确认,开发商一再告知我证件齐全,但是我自己本人去宝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办理窗口与工作人员确认的时,工作人员告知我系统上就没有这个开发商关于该售卖楼盘的手续及相关许可证件,随即我与开发商卖房人员取得联系,要求退房退款,开发商态度强硬,拒不退还,这件事情已经四五个月了,至今没有解决,请县政府为我做主,我也会通过相关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再次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9-07
回复内容: 经县住建局调查,反映人家属于2021年3月3日购买世纪春天的房源,并缴纳购房款202984元。2021年4月底,反映人要求退房,售楼员告知需携带购房收据及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售楼部办理退房手续。后因夫妻双方退房意见不统一,未带收据到售房部办理退房手续。经住建局与反映人联系沟通,2021年8月23日,反映人已办理了退房手续,收到了退回的全部购房款,反映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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