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311 | ||
信件名称: | 关于南水北调两岸耕地被占补偿款问题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1-10-09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宝丰县石桥镇肖楼村居民,我们村庄和耕地位于南水北调沿岸,耕地有些是被南水北调渠占用,南水北调渠两边耕地被占用后被栽种了大量的绿化树木,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均规定了严禁在基本农田里种树,所以基本农田不能随便种树的。但最为过分的是最近连续四年被占用耕地承诺的经济补偿款迟迟不到位,村民四处找人均得不到解决,请求县政府给与解决。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10-29 |
回复内容: | 经石桥镇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石桥镇正在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办理南水北调占地补偿款发放等相关事项。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见面沟通解释,其表示认可。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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