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373
信件名称: 无证卖香烟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11-20
信件内容: 宝丰县石桥镇马家酒楼无证经营烟草,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12-01
回复内容: 经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宝丰县石桥镇马家酒楼位于宝丰县石桥镇石桥村老桥西,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件。经现场查看,未发现该酒楼有销售烟草现象。
回复评价
回复满意度评价: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