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381
信件名称: 大驰物业关于电梯维护问题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11-25
信件内容: 1、四号楼二单元西边电梯坏了将近一个月,每次问都是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最后一次回复说是因为修电梯涉及维修基金,我就不明白了维修基金是维修房屋的跟维修电梯有啥关系,退一万步说就算是涉及维修基金,业主不缴齐那电梯都不维修了? 2、交那么多物业费干啥用,不就是为了保障业主们生活方便,现在看来物业费也没少交,问题不解决; 3、人家物业真是厉害业主不交物业费就法院起诉,这电梯一个月不修我们是不是也得起诉物业啊。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12-20
回复内容: 经县住建局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大驰首府小区4号楼2单元,两台电梯中的一台损坏,暂停使用。原因是维修资金未交齐,暂无法通过使用维修资金进行解决。大驰首府小区建成交付于2013年,入住率高,电梯已使用近十年且使用较频繁,电梯日常维保均有第三方维保公司进行。2021年10月,维保公司在定期巡检中发现,4号楼2单元其中一部电梯钢丝绳出现毛刺现象,有断股,坠梯危险,为安全考虑,小区物业公司暂停了该部电梯的使用,并在电梯间张贴温馨提示予以说明。依据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负有维护保养的义务,但更换电梯钢丝绳属于中大修范围,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依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情形应通过使用房屋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解决。经与相关部门咨询,4号楼部分业主房屋维修资金未及时缴纳,不符合维修资金使用条件,无法及时进行维修。为尽快解决电梯使用问题,县住建局已积极与物业公司协调,制定了解决方案。目前,正依照解决方案加快解决问题,待相关手续补充完善,将尽快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反映问题。
回复评价
回复满意度评价: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