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745 | ||
信件名称: | 投诉宝丰县国土资源局陈向东生活作风问题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2-12-24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公职人员,陈某东(身份证0037)。利用身份便利和单位相关证明办理借款,本人有偿还能力仍拒不偿还欠款的逃废债行为作风品行败坏,失信失德行为严重不符合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要求。反映如下:1.利用身份便利和单位相关证明办理借款,恶意逃废债,蔑视法律。置群众集体利益于不顾,欲占集体利益为私有,严重侵害群众集体利益。违反群众纪律。2: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陈向东于21年2月4日被列为失信人员。社会公德明确要求遵纪守法,陈向东无视法院判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能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更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诉求:请单位核实陈向东利用单位相关证明办理借款进行调查,违反党纪进行处分,失信失德的作风问题进行纠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依纪作出处理。并电话回复群众!谢谢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3-02-06 2023-02-06 |
回复内容: | 经调查,陈某东,已于2021年8月到李庄乡工作,非党,反映事项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建议反映人通过诉讼或其他程序予以解决。 经调查,陈向东,已于2021年8月到李庄乡工作,非党,反映事项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建议反映人通过诉讼或其他程序予以解决。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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