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783 | ||
信件名称: | 关于宝丰县文峰路东湖公馆小区楼下商铺不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3-03-16 |
信件内容: | 2019年8月购买东湖公馆小区楼下商铺,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2020年贷款还完后,找开发商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小区入住率达不到办理条件,房产局不给办理”为理由,不予办理。,2022年再次找到开发商,工作人员以"已辞职离开公司“为理由,给的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截至目前未给任何答复。 据说开发商将商铺做为抵押物进行抵押,造成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请相关单位给出明确答复,什么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何时能够办理。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政府办督查室 | 回复时间: | 2023-03-24 |
回复内容: | 经自然资源局调查,东湖公馆小区位于宝丰县城区文峰路东段南侧,开发建设单位为宝丰县翔隆置业有限公司。该小区已完成规划条件核实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正在房产事务中心办理房屋实测手续。暂未达到办理首次登记条件。查询不动产登记系统,反映人反映的该小区开发商将商铺做为抵押物进行抵押的情况,是开发企业对未预售的商铺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不存在已预售商铺再抵押的情况,不会影响反映人办证。由于开发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材料不齐全,没有达到办理首次登记条件,自然资源局无法为之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针对此类问题该局已到翔隆置业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协调,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相关登记手续。待开发企业达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后,自然资源局将积极为开发企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购房户的分户转移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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