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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06
信件名称: 宝丰:润丰-国宸府(拒绝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不予退还本人首付)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05-14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在2023年5月1号,在宝丰润丰-国宸府售楼部推出预交房款享受团购活动时缴纳了10000元认购金,签署认购协议,在2023年5月2日缴纳首付款121564元,未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因查询到开发商名下其他楼盘存在交付问题,及个人工作发生调动、收入减少,无法缴纳后续房款,需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相关原因于2023年5月5日13点15分向润丰-国宸府售楼部进行情况说明,已向其明确本人诉求:本人愿意根据《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赔偿条款,支付违约认购金10000元,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书》,退还本人已支付首付款121564元;其润丰-国宸府以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拒绝解除,并不予退还首付款为由拒绝退还!期间多次与其协商后仍无果,无奈请求人民政府出面调解,期间通过政府部门调解后,在2023年5月11日,与其开发商的财务已商定如何退款,退款方式等,后本人也接受了该退款形式。我于2023年5月13日上午携带资料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到达售楼部后,跟售楼部负责人沟通相关事宜后,他表明暂不与我办理;后跟财务进行电联,她又明确跟我说不予办理退还首付款,又对该事进行反悔,反复变化,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迫于无奈写信于领导说明情况,希望相关部门协调润丰-国宸府尽快退回本人钱款,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05-19
回复内容: 经住建局调查,反映人购买的国宸府项目已办理预售许可,双方签订有认购协议书,为正常预售行为。其提出的退房要求,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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