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003
信件名称: 宝丰县医保门诊慢性病申请问题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2-24
信件内容: 由于宝丰县没有开通网上申报个人门诊慢性病服务,请相关部门告知申请方法以及详细流程、办理时间等。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4-02-28
回复内容: 经医保局调查,我市医保施行市级统筹,目前没接到上级关于开展门诊重症慢性病网上申报的相关通知。 经进一步了解,患者申请的病种是甲亢,依据豫社保【2018】22号文件精神,甲亢属于门诊重特大疾病,需要提供《平顶山市门诊特定药品、重特大疾病申请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近3个月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T3、T4检测报告单,到县人民医院或者中医院医保办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可享受门诊重特大疾病医保待遇。 2月26日上午,经电话联系反映人,告知以上政策要求及办理流程,反映人表示理解。
回复评价
回复满意度评价: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