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003 | ||
信件名称: | 宝丰县医保门诊慢性病申请问题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4-02-24 |
信件内容: | 由于宝丰县没有开通网上申报个人门诊慢性病服务,请相关部门告知申请方法以及详细流程、办理时间等。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政府办督查室 | 回复时间: | 2024-02-28 |
回复内容: | 经医保局调查,我市医保施行市级统筹,目前没接到上级关于开展门诊重症慢性病网上申报的相关通知。 经进一步了解,患者申请的病种是甲亢,依据豫社保【2018】22号文件精神,甲亢属于门诊重特大疾病,需要提供《平顶山市门诊特定药品、重特大疾病申请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近3个月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T3、T4检测报告单,到县人民医院或者中医院医保办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可享受门诊重特大疾病医保待遇。 2月26日上午,经电话联系反映人,告知以上政策要求及办理流程,反映人表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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