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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027
信件名称: 关于宝丰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以贷冲贷政策的咨询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4-17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看到平顶山的商转公都实现了以贷冲贷,咱们宝丰是否也能实施此项惠民政策?如果能办理具体流程能否说下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4-04-1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应符合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及合作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或者配偶(配偶应为该套住房共有产权人和商贷债务人); 2.借款申请人的商贷尚未结清; 3.所购住房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4.所购住房仅为原商贷银行设定抵押权登记且未设定其他登记事项。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丰管理部现已与相关合作银行签约,可以受理采用“以贷冲贷”的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符合条件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经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丰管理部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到县不动产中心申请办理相应抵押手续,抵押完成后予以放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 宝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电话0375-65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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