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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09
信件名称: 举报宝丰千艺千寻培训学校疫情期间违规招生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0-06-02
信件内容: 县教体局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明确规定,疫情期间所有培训机构禁止开学、禁止招生宣传、否则将吊销办学许可证。近几天发现千艺千寻学校在县城小学门路进行招生宣传活动。请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6-02
回复内容: 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宝丰县千艺千寻青少儿艺术培训学校成立于2015年,各项办学指标均达到相应标准。今年疫情防控期间,该校能够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的各项规定,积极准备复工复课的相关材料及防疫物资,每日向校区所在中心校报备当日无招生、无上课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日报制,未进行招生宣传等违规活动。下一步,县教体局将严格要求全县所有民办教育学校进一步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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