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33
信件名称: 教育机构复课求助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0-06-18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突如其来的一场疫情,导致各行各业受到巨大的影响,而现在各行业都已复工,而我县的培训机构将面临这倒闭,每天校长在一起叫苦连天,家长们已经来校围堵退费,每晚一天复课,培训机构就要多一点损失,多一份倒闭的危险。 在此,我们泣血恳请领导们能够切实考虑宝丰一百多个教育培训机构,近万名从业者的生活、生存,希望教育培训机构尽快复课。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6-23
回复内容: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是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县教体局严格按照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的指示精神和工作标准开展开学复课工作,目前全县所有学校已全部顺利复学复课。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及特殊学校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2020〕14号),6月7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工作的通知》(〔2020〕16号),6月8日至11日,各乡镇对辖区内申请复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初验,有174所基本达到复学标准。6月13日至15日,县教体局联合防疫部门进行抽检复验,抽检的75所基本合格。目前,县教体局已把复验报告上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组进行研究,待研判结果出示,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
回复评价
回复满意度评价: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