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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36
信件名称: 聚集晨练影响交通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0-06-24
信件内容: 每 天 早 晨 5 点 30 分 至 6 点 30 分 之间,在 龙 兴 路 与 文 峰 路 口(东 南 角),有 人 聚 集 晨 练,占 用 盲 人 及 行 人 的步 行 通 道,影 响 交 通 畅 通。 此 时 间 段 是 中 学 生 上 学 时 间,晨 练的 群 众 用 电 动 车 占 道,排 队 晨 练 占 用 行 人 通 道,步 行上 学 的 学 生 和 接 送 学 生 的 家 长 只 能 拥 挤 在 一 起,有可 能 造 成 冲 撞、碰 伤 的 危 险。请 领导 给 予 重 视,协 调 晨 练 的 群 众 更 换 晨 练 地 点。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7-03
回复内容: 经县城市管理局现场走访调查,对晨练人员进行劝诫,并宣传相关规定,晨练人员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降低音乐音量,合理安排时间,保证不再占用通行道路开展晨练活动。
回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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