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535 | ||
信件名称: | 宝丰县锦程苑小区3单元电梯长期故障未及时修复且无法动用维修基金 | ||
信件分类: | 其他 | 提交时间: | 2024-12-16 |
信件内容: | 宝丰县锦程苑小区3单元北侧的电梯自2024年5月12日起因故障停止运行,尽管小区业主多次向物业提出维修请求,但物业已不能动用维修基金为由至今未开展维修。当前仅有一部电梯在运行中,导致业主们上下楼等待的时间明显增长,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此外,目前仍在运行的这部电梯近半年已出现了十次以上故障停运的情况,使得居民们不得不步行使用楼梯。之前已就此问题在此反馈,答复:现入住70余户,未达到2/3入住率(启动维修基金条件要求),小区已交房近10年,那是否永远也动用不了维修基金?建办房[2015]52号《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第五条有相关描述: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使用维修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立即进行更新改造的,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一)电梯故障;(二)消防设施故障;(三)屋面、外墙渗漏;(四)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五)排水设施堵塞、爆裂;(六)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恳请政府能够协调相关部门就锦程苑小区电梯维修事宜进行协调处理!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政府办督查室 | 回复时间: | 2025-01-08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调查,宝丰县锦程苑小区只有1幢楼,(原物资局家属楼)共有住房128套,已售123套(其中拆迁户23套),截止2024年12月未交维修资金33户,目前未收到任何单位及个人书面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改造方案。我们督促小区物业立即对故障电梯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估,确定具体故障原因及所需维修费用明细,并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未成立业委会)业主代表,按照《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流程准备申请动用维修基金的材料,电梯维修改造方案、预算清单、业主意见征集结果等,确保申请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对于未缴纳维修基金的业主,由物业企业联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催缴,明确告知维修基金对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的重要性以及其法定义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催缴计划与措施。县住建局安排专人对该小区电梯维修资金申请及使用流程进行跟踪指导,加快审批流程,如果符合应急条件可以采用应急维修,确保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尽快使用维修基金,使电梯能够早日修复正常运行,减少对业主生活的影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570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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