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558 | ||
信件名称: | 宝丰县城管拿着法律贴罚单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5-02-06 |
信件内容: | 本人住在宝丰县山河印象小区,在小区与山河路小学相邻。自装修居住以来,不知何种原因,周边暂未规划允许的停车线,导致附近车辆均为随意停放状态,持续至今。不知由于何种原因我的手机在2025年1月21日收到“2025年1月18日在山河路小学旁违章停车短信”。我想知道是因为你们很困难吗,拿着国家的法律到处欺负百姓!高铁站不按规章停车有短信警告、平顶山城管执法也有警告提醒,就宝丰的特殊啊,公众号上异议反馈操作也不设置、必须去办公地点去处理....请问,你们上班,百姓也得上班,我下班,你们早就下班了,上哪找到你们人。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政府办督查室 | 回复时间: | 2025-04-17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与反映人联系了解车辆信息,调取当日执法记录仪发现反映人所述不属实。反映人车辆豫D997X7于2025年1月18日停放在山河路小学正门前西侧黄线区域内,该区域周边设有明显禁停标志标识,地面施划禁止停车字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及国家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学校大门外、周界及出入口处为重点安全防范区域,禁止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内禁止停车。 经查证,现场违法停车取证照片及执法记录仪视频清晰显示,涉事车辆停放在泊位外,且周边设置多处禁停标志,已违反上述规定。执法人员巡逻发现后,依法鸣警哨提示,因未获回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该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290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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