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595 | ||
信件名称: | 姜湾社区前进路中段山海MAND酒吧附近住户养鸡扰民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5-04-22 |
信件内容: | 前进路中段MAND酒吧附近有住户养鸡,每天早上五点多就开始打鸣,中午到下午的时间段也不停的叫,因此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这一规定明文禁止城市内饲养家禽,因为从法律层面上,城市内养鸡是不被允许的,希望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政府办督查室 | 回复时间: | 2025-05-12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已前往现场实地勘查,并对前进路中段MAND酒吧附近住户反映的养鸡问题展开核查。经电话核实,涉事商户并非饲养家禽,系购买一只鸡尚未宰杀食用。商户表示将尽快处理,确保不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290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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