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69 | ||
信件名称: | 燃气安装费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0-07-17 |
信件内容: | 7月初开通的天燃气交了4000元,看到网上说现在已经取消开口费和初装费了,我这4000元是什么费用,现在宝丰这边还有燃气开口费和初装费没?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0-07-27 |
回复内容: | 经调查,平顶山市燃气公司所实施的燃气工程均未收取开口费,向住户收取的费用为天然气初装费。天然气安装费用收费依据是:1、公用燃气管网设施建设费,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2009)69号〕向政府财政缴纳。2、庭院、户内燃气工程建设费依照平价房【2009】173号、平政【2010】61号等文件,按工程安装定额收取安装费。 |
回复评价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