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12 | ||
信件名称: | 请求宝丰县总工会办理家属楼不动产登记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0-09-04 |
信件内容: | 我系县总工会家属楼(北楼)住户,2003年前后在县总工会购置该楼内住宅一套,并办有房屋所有权证。2020年9月,我持该房屋所有权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领请换发不动产权证时,被告知因县总工会未按要求向不动产登记机关递交家属楼相关的土地、建设手续,我们不能申领换发不动产权证。另外被告知,与家属楼同时建成、同一位置的临街底层商铺的相关土地、建设手续在不动产登记机关处已递交完备,可以换发不动产权证。综上,请求县委县政府督促县总工会尽快向不动产登记机关递交工会家属楼(北楼)相关的土地、建设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便于楼上住户申领换发不动产权证。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0-09-15 |
回复内容: | 经调查,反映的家属楼的遗留问题已了解清楚,县总工会将尽快向县不动产登记局提供土地使用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手续等资料。待核准后,业主可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申请换证。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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