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15 | ||
信件名称: | 容留妇女卖淫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0-09-08 |
信件内容: | 宝丰利民路小广场对面与龙兴路的小巷子里,常年有租客**玲*****容留卖淫女,从事非法勾当,获取利润,白天光明正大的营业,晚上也是很猖獗,为什么会一直存在,是利益,还是有后台,为什么不能深入调查了解,希望政府公平公正的解决这个问题,不要让此事,死灰复燃。我会一直关注,谢谢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0-09-14 |
回复内容: | 经调查,县公安局已通过化妆侦查、线人摸排、逐户排查等途径开展侦查,暂未发现有卖淫情况。9月9日下午5时许,县公安局及城关派出所对举报的利民路小广场对面与龙兴路的小巷子进行蹲守,长时间的蹲守后并未发现可疑情况。9月9日晚10时许,县公安局又组织40余名警力,对举报的中小广场及小广场附近的巷子进行地毯式排查,共搜查房屋50余间,盘问人员60余名,并将可疑人员信息进行登记,但未发现存在卖淫情况。下一步,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小广场附近的巡逻力度,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对于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还老百姓一个和谐安居的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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