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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22
信件名称: 举报违建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0-09-11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我是杨庄镇王铁庄村民,家中的住房为一层的瓦房。今年6月底我的前排邻居通知我准备翻建住房,在正房南新建三层楼房。我说这一片邻里间的住房最多才两层,三层会对邻居间造成影响,建议他建两层(他的院子主房五间,东西约17米,南北约19米,当时的主、厢房都是一层)。他随后开始施工,我也随即到镇规划所咨询农村建房政策,了解到近期县政府颁布的农村建房规定主要内容:1、以自用为目的,鼓励两层,最多不超过三层;2、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3、开工前须征得周围四邻的签字同意,并由村、镇的书面许可。否则为违建。了解到这些政策后我很快找他当面表达了我的立场:他的院子南部新建不能超过两层,后面主房可以加盖成两层,这样已经足够自用;以后如果我的住房建成三层他可以随时加盖成三层。经他当场充分考虑,未提出异议。 9月8日下午,他的院子南部已建成整体两层楼房,北部主房也加盖成两层,建筑总占地面积已超过宅基地面积的90%,傍晚他突然又开始在前面楼房开建第三层,我当面找到他质问,他说现在都建的高,他不会考虑我的住房高低和感受。 9月9日上午,我把该事件举报到县“民呼热线12345“,理由是:该工地未经我的签字同意,未经政府部门的批准,占地面积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工作人员做了记录并说让我等待处理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我联系。但迄今已过去近三天时间,该工地一直在快速施工从未中断,第三层墙体部分已近完工,也未有工作人员与我联系。 现恳请县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调查核实处理这一违建行为,并尽快给予我答复。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9-30
回复内容: 经实地调查,反映建筑位于杨庄镇王铁庄村西经济适用房东侧,是该村村民贾某立在自家宅基地上所建,现该建筑三层未封顶。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18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城市管理局于2020年9月24日下达了宝城管查(扣)字[2020]督010号查封(扣押)决定书,对施工工地予以查封。经城市管理局和杨庄镇进一步核查,被反映人所建房屋各类手续齐全,四邻及建房高度均符合要求,反映问题不属实。下一步,杨庄镇将密切关注此事,要求王铁庄社区建设房屋规范化,杜绝违建及私搭乱建现象,确保社区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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