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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90
信件名称: 给老百姓一个安全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0-11-07
信件内容: 信宝 1栋楼业主 消防不合格。 叫业主入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 第七十一条  消防法第十三条  第七十条  第五十八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给老百姓一个安全。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1-14
回复内容: 经调查,信宝-玉河国际小区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15日组织五方参建责任主体对1号楼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现场观感和实测实量确定该建筑物是否达到图纸设计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要求,并最终达成一致的验收意见。质量监督站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2020年8月3日,平顶山市防雷技术中心对1号楼进行了防雷检测。此外,开发企业委托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包括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关于消防验收问题,该小区的建设单位已经对1号楼提出消防验收申请,宝丰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已对该项目进行初次消防验收,消防设施系统正在检测调试。目前,还未通过消防验收。住建局已责令建设单位停止交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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