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97 | ||
信件名称: | 举报违规粮食收购点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0-11-09 |
信件内容: | 粮食局领导你好!我要举报石桥镇东大庄村袁晓光粮食收购店没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从事粮食收购,希望查处??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0-11-20 |
回复内容: | 经县发改委调查,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政【2016】207号)第三条“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石桥镇东大庄村袁晓光粮食收购点为个体粮食收购点,属于粮食经纪人,无需办证。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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