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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33
信件名称: 宝丰县官员官员违纪在明目张胆公开给违法撑腰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0-11-26
信件内容: 我们是宝丰县的 信宝-玉河国际1#楼业主 2020年3月购买房子。2020年9月交房,开发商 没有消防验收。没有节能验收,没有《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没有防雷验收相关文件,给业主下发收房通知书 叫业主入住。,且必须交物业费 高层建筑住宅如果发生火灾等问题。几千人的生命。谁来来承担责任? 很多业主给宝丰县县级政府反映完全问题。宝丰县政府答非所问“驴唇不对马嘴”,回复一句话开发商提出验收申请,在整改中、使群众更加云里雾里,从而心生疑虑。整改中就可以入住吗?绕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核心问题是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单 消防没有通过。在极大安全隐患情况,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27条规定: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第61条规定: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以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没有竣工验收单与消防验收不能交房,有政府单位监管,问题清清楚楚,宝丰县官员官员违纪在明目张胆公开给违法撑腰、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1-14
回复内容: 经调查,信宝-玉河国际小区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15日组织五方参建责任主体对1号楼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现场观感和实测实量确定该建筑物是否达到图纸设计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要求,并最终达成一致的验收意见。质量监督站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2020年8月3日,平顶山市防雷技术中心对1号楼进行了防雷检测。此外,开发企业委托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包括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关于消防验收问题,该小区的建设单位已经对1号楼提出消防验收申请,宝丰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已对该项目进行初次消防验收,消防设施系统正在检测调试。目前,还未通过消防验收。住建局已责令建设单位停止交房行为。小区物业费是自房屋竣工验收后交房之日起开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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