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575 | ||
信件名称: | 没有看公职人员嫖娼 ,没有看到宝丰县的公布处理结果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0-12-15 |
信件内容: | 新闻报道2014年 平顶山市宝丰县公安局大队长李书跃 带领下属集体嫖娼在北京办事期间,因涉嫖娼被北京警方抓获 宝丰县政府回应 等待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后在决定处罚 待法院做出审理结果后,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并将公布处理结果 日期:2019-1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7)最高法行监1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二中行终字第215号行政判决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行监字第2905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2019年-12-13现已审查终结。判定宝丰县警察在北京嫖娼事实认定正确。 咨询 现在2020年12月至今没有看到宝丰县的公布处理结果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0-12-23 |
回复内容: | 经县公安局核查,被反映人李某跃于2014年7月6日,因嫖娼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2014年7月24日,宝丰县公安局宝公委[2014]15号免去李某跃宝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2015年5月20日,中共宝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宝纪[2015]28号给予李某跃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7月23日,宝丰县监察[2015]宝监决字第32号给予李某跃行政开除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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