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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603
信件名称: 举报 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抗不履行法定职责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0-12-22
信件内容: 举报 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抗不履行法定职责 我们宝丰县的 信宝-玉河国际1#楼于2020年9月前去领钥匙时,被告知必须缴纳相关费用才能领钥匙,相关费用如下:、天然气开口费(3800元)、有线电视入户费550元 预交电费(500元)水电入户费1000元 等费用 投诉到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说是不管。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抗不履行法定职责 依据规定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1019号)第二条,《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豫价房字[2000]077号)第五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项 《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7〕21号)和《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平顶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8〕821号)以及《平顶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平政〔2020〕19号 《平顶山市物价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鲁山叶县 宝丰县等五县(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平价房〔2009〕173号)文件要求。从2009年12月22日起,鲁山、叶县、宝丰 郏县等五县(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项目主体均应缴纳城市配套费。商品房项目,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销售实行“一价清”,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585号文件要求,已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财政部2002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取。 以上众多法律法规明确取消天然气初装费,明确收取天然气初装费是违法的 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 与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 四、《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文件 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五、新建商品房配套建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 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工程安装领域反垄断执法 取消的收费项目变换名目另行收费的,依法进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违法依法查处、 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抗不履行法定职责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1-18
回复内容: 经调查,天然气用户发展流程分为6项,分别是申请受理、工程测绘与设计、编制工程预算、签订燃气安装合同、工程施工、建卡送气。用户申请需要开发商或开发商授权的物业公司向平燃宝丰分公司提出用气申请、签订合同等工作,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名义申请。但如类似老旧小区或家属院、自建房等无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情况下,需要当地社区办事处开具授权证明,全权委托指定专人进行该项工作,委托人不得将此项权利再次下放。除此之外,平顶山燃气有限公司不单独收取任何商品房买受人及个人的民用燃气安装费。平顶山燃气有限公司在宝丰县所实施的燃气工程,收取用气小区建筑区划红线范围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服务的相关费用。商品房燃气安装是由开发商代表按照安装户数,与市燃气公司签订合同,统一向市燃气公司缴纳燃气安装费用,之后燃气公司向开发商开具燃气安装费正规发票。燃气安装费是否计入房价成本需业主向开发商核实。宝丰县信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平顶山蓝祥众惠热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2018年10月15日,2020年7月8日分别签订《燃气施工合同》《燃气工程设计合同》。宝丰县信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燃气公司支付的费用为设计费用、监理费、施工费。住建部门将监督管理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进行督查整改,对燃气企业进行后期运行、抢修服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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