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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645
信件名称: 严厉打击范庄村火烧店铺不让临时停到车辆的不良现象。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01-05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城市管理局领导,你们好,希望你们能沉重打击一下范庄村东西道路上商铺门前不让临时停车等影响城市营商环境的不良现象,特别是杨庄镇范庄社区标准化卫生所侧对面有家卖火烧的店铺(买孩炒鸡西隔壁),因为去诊所看病的原因,车辆须临时停放,可卖火烧的店铺不让车辆停在他店铺门口,说是影响他卖火烧,停也可以,店主会把电动车停放在车辆前面恶意阻止车辆离开,一视对车主的教训,店主态度极其恶劣,我想问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们,在招商引资、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难道这样店铺门前不让临时停放车辆的现象是谁给他们的权利,难道谁家店铺门口的道路就是他们家的了吗?老百姓看病取药临时停放车辆的权利也没有吗?希望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们亲自去体验一下停车难的窘境,严重打击火烧店主的嚣张气焰。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1-26
回复内容: 经县城市管理局和县公安局调查,组织执法人员现场走访查看,该路段为交工验收路段,未规划临时停车位,附近车辆都在主干道两侧有序停放。执法人员已与反映商户进行交涉,要求该商户遵守门前三包,保持店内外经营环境,严禁占用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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