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703 | ||
信件名称: | 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 无法办理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1-01-28 |
信件内容: | (豫发改价管【2013】860号)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 惠民政策 20121年1月31截止申请时间 我们是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去宝丰县赵庄镇供电所办理。。农村条件必须有房权证 我们农村没有房权证 至今大黄村没有一个办理成功的,请问这个咋解释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01-29 |
回复内容: | 经县供电公司调查,2013年至今,县供电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适当提高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电量基数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3]8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及时进行阶梯电量基数调整。根据《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文件》豫电营销[2013]1471号《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电量基数调整实施方案》规定,业务登记和多人口家庭用户认定要求为:申请提高基数的客户,自2014年起,需于每年1月1日-1月31日持与用电地址相应的房产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供电营业厅进行登记。其中,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和其他能够证明房产归属的证件情况,如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房产证明等;且“多人口阶梯政策”的登记、认定工作流程中不含申请表,是在客户提供资料进行初步核查后完成信息登记。赵庄镇供电所按照要求负责受理客户调整用电基数申请,初步核查资料并完成信息登记,启动“多人口阶梯基数调整”业务流程。因反映人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无法联系到本人了解具体情况。如果反映人对调查回复不满意,或有其它相关问题,可到县供电公司核实,或拨打服务热线0375-7135800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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