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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746
信件名称: 宝丰县 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缺少详细解答与操作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2-13
信件内容: 河南省印发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 宝丰县 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 内容仔细看了,我感觉最难解决的问题,也是出现问题最多的纠纷是 第十条 缺少详细解答与操作 第十条 村级组织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将村民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建房标准、相邻权利人意见等提交村民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将讨论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 相邻权利人意见 何种方式是书面还是口头。 相邻权利人 一家为单位还是人为单位。一家为单有时候家庭意见不统一咋办、相邻权相邻多少距离才是相邻、 相邻权利人不出意见如何处理, 相邻权利人出现反对意见咋处理。 相异议不成立如何处理。异议成立如何处理。审批未通过如果处理、如果老百姓不服结果咋办、是行政复议 还是法院途径。结果不服使用哪一种途径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作出的决定不是行政行为,对其决定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如果对宅基地决定不服如何处理. 出现问题最多的纠纷是 第十条 缺少详细解答与操作流程细则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2-26
回复内容: 经县农业农村局调查,2020年9月20日,宝丰县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我县根据上级要求,精心组织编制了《宝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宝文(2021)1号),该方案已于2021年1月15日获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于2021年1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内容涵盖改革方向、原则以及实施步骤。详细解答与操作在实施的过程中会逐一体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40号)是试行办法,会存在一定问题,国家、省、市、县也可能会陆续出台一些新规定。试行中,相关部门会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对试行效果进行评估,待条件成熟再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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