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816 | ||
信件名称: | 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1-03-21 |
信件内容: | 宝丰县的 信宝-玉河国际2#楼业主. 开发商竣工验收备案。超出法定15天。要求处罚并且停止使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03-25 |
回复内容: | 经县住建局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信宝玉河国际2#楼由于规划条件核实意见未通过,所提供资料不齐全,致使没有竣工验收备案。县住建局已多次督促开发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办竣工验收备案。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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