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831 | ||
信件名称: | 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亿联新都会项目未按法律规定给公司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1-03-26 |
信件内容: | 本人自2018年7月23日入职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后,未签订合同,一直在亿联新都会项目部上班,担任施工员,2021年1月底公司总工微信通知自2021年2月1日后开始放假,但是到过年后公司和项目部一直未通知本人上班,因工地其他管理人员都已经开始上班,本人多次联系项目经理,就是一句话,在家等消息,至今已在家一个月了,自本人入职后公司一直未缴纳五险一金,现在也一直在家等消息,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与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吗,公司应该给我补偿五险一金及相关补偿金吗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宝丰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04-07 |
回复内容: | 经县人社局调查,并询问反映人,反映人2018年7月23日入职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未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春节后,该公司的宝丰县亿联万洋新都汇项目开始施工,未通知反映人上班,其要求公司支付其补偿金。2021年3月31日,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到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亿联新都会项目部调查询问,并和反映人联系沟通,双方同意自行协调解决。县人社局将持续关注此问题,实时跟进协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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