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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942
信件名称: 天然气开口费(3800元)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1-05-10
信件内容: 平顶山市的宝丰县的信宝-玉河国际1#楼交房时候被告知必须缴纳相关费天然气开口费(3800元) 有线电视开口费1500元 居民用生活用水开口费500元 生活用电开口费 500元等等开口费下来好几万元 利用公共设施电梯经营巨款不知去向,每家装修需要缴纳1500元电梯装修使用费。电梯属于业主共有,利用业主共有电梯经营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小区上千家,算下是巨款。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宝丰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5-31
回复内容: 经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信宝·玉河国际项目位于宝丰县为民路北段东侧,该公司1#楼于2012年2月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7年10月25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不包含燃气工程安装费。《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装饰、设备标准第十项其他:业主按燃气公司规定足额缴纳初装费用,预存燃气费等费用,并提供办理用气证相关资料。所反映的费用为燃气安装的设计、材料、人工、勘察等费用,该费用依据消费者自愿的原则进行收费,消费者如果选择安装则需缴纳相关费用,如不需要安装,可退还相关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之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建筑区划红线内水、电、气、暖管网的建设安装费统一纳入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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