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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951
信件名称: 请上级领导给2个村派1个村级党委书记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5-14
信件内容: 我们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张八桥镇周庄村 与商酒务镇水磨王村居住距离不到10米。看上去是一个村。各自距离行政村太远,自然村大部分不认识行政村干部。长期很多问题与找村委会办事带来很大不便。 小孩上学的学校太远。购买生活用品需要跑很远地方,主要是又属于不同2个乡镇。 如果2个村合并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同时请上级领导给2个村派1个村级党委书记 来管理我们2个村 请上级领导实地核实。谢谢 同时请上级领导给2个村派1个村级党委书记 来管理我们2个村.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政府办督查室 回复时间: 2021-05-31
回复内容: 经调查,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1年7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三条第二款:“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2013年9月6日省政府令第156号)第十二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区域名称的命名、更名,经村民会议或者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请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等相关规定。需涉及水磨王、太平庄、周庄3个自然村的村级组织和隶属乡镇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征求意见以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拟命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名称和原因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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