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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宝丰县天誉华都小区居民刘先生说:“通过这次的宣传活动,我了解了作为业主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以后遇到物业纠纷方面的问题我也知道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举办这样的宣传真的是非常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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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宣传贯彻《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该《条例》的认知度,近日,县住建局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在天誉华都小区、中强御金湾小区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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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现场提供咨询服务、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活动受到广大居民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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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自《条例》实施以来,一是先后组织指导各乡镇、办事处、社区和物业企业参加的贯彻新修动员培训会,专题研究《条例》宣传贯彻的方法和措施;二是形式多样,广泛宣传。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的小区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横幅、微信等宣传通信工具宣传《条例》精神、重要条款,做到家喻户晓、业主皆知;三是行动迅速,注重实效。打印新《条例》3000余册,发放给物业企业和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讲解宣传;四是活动配合,推动落实。在各住宅小区开展有奖问答等学习话动。启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在全县开展物业管理“诚信年”活动;五是示范带动、奖惩并举。要求各乡镇、办事处选取辖区2个做的好的示范小区,通报表扬,大力宣扬。对宣传贯彻过程中消极懈怠、宣传不力、不公示相关内容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督导整改,采取下达提醒函、整改通知书等方式促使企业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企业不良信息。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提高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共同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构建和谐文明生活环境。

县住建局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王晓娅说:“下一步,我们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将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共建和谐美好家园,推进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供稿:张英豪

审核:范淑娟

编辑:王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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