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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赋能促提升 产品质量共保障 ——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和省、市局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推进全县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2月25日下午,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二级主办张宝莉主持,各乡镇市场监管所业务骨干及辖区内加油站、燃气具经营单位、商超等50余家经营主体共8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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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局质量股股长王艳珍传达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县局质量股工作人员从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企业基本信息、产品信息、管控清单、人员信息等方面,对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现场指导30余家销售单位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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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一是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规定》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到《规定》的重要性,进一步熟悉《规定》的具体内容,不断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二是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配齐配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确保《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四是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以贯彻《规定》为契机,持续强化监管,督促企业严格依法经营,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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