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发改委关于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安排的公示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8】808号)文件、县政府
第41次常务会议纪要(【2019】2号)精神和《宝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安排项目的批示》
(宝脱贫组【2019】5号)文件的批示,同意安排800万元用于扶贫产业扶持项目,现将资金与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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