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我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2018年度行业年审拟上报名单的公示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3号)、《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1〕86号)、《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等规定要求,经宝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初审,现将拟上报市金融局参加2018年度行业年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宝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5月7日-2017年5月13日
监督电话:0375-3368398
电子邮箱:bfxjrb@163.com
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做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小额贷款公司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严禁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严禁对外担保;严禁开展理财业务;严禁设分支机构;严禁抽逃注册资本;严禁未经监管部门允许的经营区域开展业务;严禁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宝丰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上报名单
序号 |
名称 |
1 |
宝丰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2 |
宝丰县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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