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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防控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服务宝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文化市场领域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县关于推荐服务性行政执法的要求,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宝丰县行政执法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布。

附件: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防控措施.pdf


 

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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