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服务宝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文化市场领域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县关于推荐服务性行政执法的要求,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宝丰县行政执法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布。
附件: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防控措施.pdf
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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