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的相关规定,宝丰县康辰药业有限公司六店等6家医保服务定点零售药店提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终止申请备案表,现解除该6家零售药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保障服务定点协议,取消其医保定点服务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pdf
宝丰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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