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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12)验收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12)验收公示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12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管网整治改造滞后

二、整改措施

完善城市道路排水管网,全面完成雨、污分流设施建设目标,确保道路排水设施发挥应有效应。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2年6月24日实施《2021防灾减灾工程》,山河路(人民路-净肠河)共改造雨水管道1042.00m,污水管道978.00m、文化路(迎宾大道-玉带河)新建雨水管道518.00m。项目于2022年8月22日竣工。

(二)2022年9月4日实施《产业集聚区兴宝路雨水管网及管道清淤建设项目》对焦柳立交桥下非机动车道上的雨水管网进行改造,使焦柳立交桥下雨水成单独系统,收集后沿焦柳铁路向南排入应河,同时对焦柳立交桥下起转输西侧雨污水作用的现状雨污水管网进行拆除重建、将海宝转盘北侧的雨水通过该处新建管网引至海宝转盘南侧,通过省道231上的双侧管道向南排至应河、对产业集聚区至现状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主干管全线进行彻底清淤疏通,同时将清淤过程中发现的雨污混接管道进行彻底的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于2022年12月23日竣工。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17日至2023122日,共5天)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人:孙晓阳

手机号码:18637569998

固定电话:0375-6570680

电子邮箱:bfxjsj2009@126.com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2)验收组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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