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升就业能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我县依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面向县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单位招募活动。
一、就业见习是什么
就业见习,是指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的一项就业服务制度,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二、见习对象有哪些
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均可申报就业见习岗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三、见习单位如何做
见习单位除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外,还要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另外,还需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补贴标准是多少
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100人、留用率超过7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单位,优先评定为省级示范见习基地、国家级示范见习基地,按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五、咨询电话:0375-6515900。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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