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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2022-2023年度融资性担保公司 年审情况的公示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规范发展,根据《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和《关于做好平顶山市2022-2023年度地方金融组织年审工作的通知》(平金文〔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县拟通过2022-2023年度行业年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公示如下:

公司名称:宝丰县财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

融资担保机构规范经营“负面清单”:

一、不得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以及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二、不得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作为注册资本。

三、不得抽逃或通过关联交易、资金担保、股权质押等方式变相抽逃注册资本。

四、不得有代持股份、虚假出资或有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股东。

五、不得有被执法部门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管。

六、不得采取业务不入账、账外借款、账外放款、账外拆借等方式实施“账外经营”

七、不得为违反国家规定的“高利贷”提供担保。

八、不得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条件不得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的条件。

九、不得违反审慎经营原则,通过过度担保、集合担保等方式导致融资担保公司客户的集中度和关联度、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超过监管指标限制。

十、不得擅自动用客户担保保证金,用途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违约代偿,客户担保保证金账户不得与其他账户混用。

十一、不得开展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业务或活动。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宝丰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6221116    电子邮箱:bfxjrb@163.com

              

 

宝丰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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