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相关乡镇政府关于村集体建设大棚等设施设备类奖补的申请,根据《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宝丰县特色优势产业扶贫奖补办法的通知》(宝政文〔2020〕34号)及宝丰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宝丰县特色优势产业扶贫奖补办法的通知》(宝产业扶贫办〔2021〕4号)文件精神,采取以奖代补、先建(种)后补的办法,对自愿发展产业的享受政策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奖励性补助政策,经对4个村集体新建大棚及配套设施设备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现场实地调查,符合奖补条件,奖补名单如下:
1、宝丰县张八桥镇李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新建鸡舍及配套设施设备,奖补金额500000元;
2、宝丰县张八桥镇山张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新建鸡舍及配套设施设备,奖补金额500000元;
3、宝丰县闹店镇刘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新建种植大棚及配套设施,奖补金额500000元;
4、宝丰县周庄镇周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新建种植大棚及配套设施设备,奖补金额500000元。
5、宝丰县享受政策户春季(油菜)种植奖补共1696户,奖补金额962867元。
现予以公示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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