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为做好我县2024年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工作,全县拟选一批肉牛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鼓励中小养殖场开展实施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逐步培育一批集“装备+养殖+服务”于一体化的全链条现代养殖联合体,不断增强畜牧业联农带农、促进农民增收能力。
二、申报条件
遴选新型经营主体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县域内县级及以上肉牛养殖农民合作社或示范家庭农场;
2.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建肉牛畜位500个以上的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原则上应于2024年4月25日前开工建设。
3.要求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等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具备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且承诺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养殖场区建设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粪污能够资源化利用。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方式
项目拟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以实际建成畜位数量核定补贴资金。每个肉牛畜位补贴不超过1000元。
四、有关要求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8日下午17时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用地手续、环评手续、县级及以上肉牛养殖农民合作社或示范家庭农场证明材料)递交205室(原畜牧局院内);联系人:李建峰 联系电话:13781861155,逾期视为无申报意向。
附 件:宝丰县2024年肉牛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表.docx
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