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4〕108号)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教体基〔2024〕1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入学政策和原则
1.科学合理划定片区。按照省、市“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实施“整体稳定、局部调整”策略,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将新建已经投用的小区纳入片区规划,提前通过多种媒介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落实就近免试入学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坚持实施公民办同招政策,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县招生。
3.规范入学报名信息采集。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根据招生入学工作需要,如实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4.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二、招生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由各乡镇中心校和县直各中小学学校负责实施。各乡镇中心校要加强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城区中小学招生计划见附件。
(一)初中招生
招生对象为具有相应资格和符合本片区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县二中、县三中、贾复学校、县一中教育集团本部不招收寄宿学生。
1.县直初中要严格按照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自行组织招生工作,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监督。
(1)县二中:运河以东,人民路以南,漯宝线—春风路—文峰路一线以北,永铭路以西。另迎宾大道—中兴路—前进路—山河路—文峰路一线以南,干渠以北,永明路以东,文化路以西。领创大地城、天誉华都小区。
(2)县三中:立志路—山河路—净肠河一线以南,文化路以西,前进路—山河路—迎宾大道以北,中兴路以东。
(3)源丰中学:父城大道以东,文化路以西,玉带河—立志路—山河路—香山大道一线以北,望京路以南。皮庄、杨楼社区及社区范围内的小区。
(4)贾复学校初中部:运河以东,人民路以北,父城大道以西,望京路以南,王铁庄自然村。
(5)县一中教育集团本部:山河路以东,文化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文峰路以北。山河路以东,文化路以西,香山大道以南,净肠河以北。文化路以东,东五环以西,四里营村以南,文峰路以北,含辛庄村学生。
(6)县一中教育集团东校区:文化路以东周庄镇辖区学生。
(7)杨庄初中:杨庄镇辖区学生。
(8)初中招生公共区域。县三中、源丰中学招生公共区域:父城大道以东,人民路以北,中兴路以西,玉带河以南。县二中、县三中招生公共区域:永铭路以东,中兴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北,人民路以南。
初中进城务工子女分别到县二中(本片区以内的企业)、县三中(本片区内的企业)、源丰中学(北二环以南,父城大道以东,文化路以西及本片区内的企业)、贾复学校初中部(北二环以南,君文路以东,父城大道以西及本片区内的企业)、县一中教育集团(文化路以东的企业)、杨庄初中(君文路以西、文峰路以南的企业)。铁路地区职工子女可就近选择县二中或杨庄初中就读。
2.乡镇初中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校统一组织实施,并按照有关要求实施招生工作,各乡镇要无条件接收在外就读的本乡镇户籍学生回乡就读。
(二)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相应资格和符合本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2.城区一年级招生工作由各学校按规定自行组织,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生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1)为民路小学:君文路以东,龙兴路、群英巷以西,解放路以南,迎宾路以北。
(2)站前路小学:文峰路以南,君文路以东,文笔山森林公园南北路以西,兴农路以北;铁路地区,七三四储备库,天誉华都小区。
(3)山河路小学:中兴路以东,山河路以西,净肠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4)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文峰路—龙兴路—前进路以北,冯异路—人民路以南,君文路—迎宾大道—龙兴路—群英巷以东,中兴路以西。原杨庄镇姜湾小学片区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
(5)香山路小学:人民路—玉带河—梧桐路以南,前进路以北,净肠河以西,中兴路以东。
(6)文峰路小学:前进路—科技路一线以南,漯宝线以北,文化路以西,父城大道、文笔山森林公园南北路以东。另文化路以东,昌盛路以西,文峰路以北,前进路以南;领创大地城、建业壹号城邦小区。
(7)王铁庄小学:昭平湖干渠以北,君文路以西(含柳庄村、沃沟张村等原招生区域),运河以东。
(8)中兴路小学:望京路以南,宝州路—净肠河以北。皮庄社区、育慧润苑小区。
(9)西城门小学:为民路—玉带河—龙兴路一线以东,父城大道以西,冯异路—龙兴路—玉带河一线以北,净肠河以南。
(10)东城门小学:玉带河以北,中兴路以西,父城大道以东,净肠河以南。
(11)县一中教育集团小学部:文化路以东,东五环以西,梧桐路—净肠河以北,宝州路以南,含周庄镇辛庄、丁楼、何庄的学生。
(12)贾复学校小学部:君文路以东,为民路以西,解放路以北,运河以南。另为民路以东,龙兴路以西,玉带河以北,望京路以南。
(13)部分学校招生公共区域。中兴路小学、东城门小学招生公共区域:玉带河以南,人民路—冯异路以北,父城大道以东,中兴路以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城门小学招生公共区域:冯异路北,父城大道以西,玉带河以南,龙兴路以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站前路小学招生公共区域:前进路以南,文峰路以北,龙兴路以东,父城大道以西。中兴路小学、县一中教育集团小学部招生公共区域:净肠河以北,宝州路以南,山河路以西。香山路小学和文峰路小学招生公共区域:前进路以南,科技路以北,文化路以西。
3.乡镇小学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校统一组织实施。乡镇中心校依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制定招生办法,并按照有关要求实施招生工作,各乡镇要无条件接收在外就读的本乡镇户籍学生回乡就读。乡镇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可安排学生寄宿。
(三)民办中小学招生
民办中小学和公办中小学同时招生,采取县域内招生、属地管理的措施,享有和公办中小学相同的招生政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直至录满为止,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无序招生,严禁出现大班额。
三、录取程序
(一)第一批次:具有片区内户籍和片区内居住证子女。
(二)第二批次:具有片区内房产的子女。
(三)第三批次:片区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
(四)插班生批次:片区内户口、房产(大产权)。
各学校要按批次录取,当各招录批次符合报名人数大于该校招生计划数或剩余学位数时,依照批次,按照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的顺序进行录取,同等条件按照注册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生入学,剩余报名学生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的学校就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凡出现有剩余学位的,要将空余学位数量及时上报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经研究后,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各乡镇、各学校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无序招生,有力维护全县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片区内户籍和片区内居住证子女
需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六年级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卡(中学)。片区内居住证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具有片区内房产的子女
1.原籍户口本(学生本人和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如属子女投靠,迁入时间应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六年级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卡(中学)。
3.(1)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仅限本人子女入学使用;
(2)购房以入住为准,在建房未交房入住的合同、票据等材料不能作为入学凭据。
(三)片区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个体工商户子女需提供:
1.原籍户口本(学生本人和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如属子女投靠,迁入时间应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六年级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卡(中学)。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以前,营业执照仅限本人子女入学使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1.原籍户口本(学生本人和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如属子女投靠,迁入时间应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六年级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卡(中学)。
3.(1)父母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2)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所租赁房屋在片区内且2024年2月份前已租赁。
(四)插班生批次
1.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片区内户口或房产(大产权),手续齐全,(学校插班年级学位不足,统筹安排就近其他学校)。
(五)其他情况
1.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和其在一个户口本,迁入时间一年以上,可以认定。
2.2021年来由于片区调整划走的中小学生新生,尤其是小学新生,对于家长提出的一年级新生孩子想随其哥哥姐姐(老片区)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予以安排。
3.二手房、小产权房,具有购房合同(协议),且长期居住,水费、电费、网线费等能够证明实际入住的票据,予以安排。对于政府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新生入学时,带本人正规的租赁合同及水电费票据,予以安排。
各招生学校要从新生报名之日起,将新生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录取批次一生一案分别建立新生报名档案,作为批建新生学籍的申报依据,复印件作为学籍档案材料予以存档。
五、招生时间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8月14日—17日,城区中小学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同时把中小学招生方案、操作流程和片区图张贴在校门口,以及片区内社区、小区、街道醒目位置。
(二)第二阶段:材料审核
8月18日,第一批次审核。
8月19日—21日,第二批次审核。19日上午,各学校上报第一批学生名单。
8月22日—23日,第三批次审核,22日上午,各学校上报第二批学生名单。
8月24日,插班生批次审核,各学校上报第三批和插班生名单。
学校整理各批次报名学生的手续,并分类造册,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不能确认的材料,可以到公安局、社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房管局、不动产权登记中心等部门进行审验确认。审验结束后,各学校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bfxpjg@163.com。
(三)第三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复核
8月25日—26日,县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城区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复核,同时处理遗留问题。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后,城区各学校面向社会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本方案解释权归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宝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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