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相关乡镇政府关于享受政策户秋季种植、养殖奖补的申请,根据《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宝丰县特色优势产业扶贫奖补办法的通知》(宝政文〔2020〕34号)及宝丰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宝丰县特色优势产业扶贫奖补办法的通知》(宝产业扶贫办〔2021〕4号)文件精神,采取以奖代补、先建(种)后补的办法,对自愿发展产业的享受政策户,实施奖励性补助政策。
经对全县享受政策户秋季种植、养殖实地抽检测量,符合奖补条件如下:秋季种植奖补户数1775户,奖补资金1210793元;养殖奖补户数439户,奖补资金800970元。
现予以公告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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