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质强办〔2024〕12号)《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材料核实,该企业符合省长质量奖培育要求。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时间:11月1日-11月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箱形式向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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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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