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5年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平顶山市2025年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县支持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支持项目实施主体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培育品牌、扩展营销新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一、申报条件
遴选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县域内肉牛养殖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2.建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3.要求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等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具备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且承诺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养殖场区建设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
二、建设内容及补助方式
建设内容为新建或升级改造养殖圈舍、饲草料生产加工储存、粪污处理利用、防疫等基础设施,购置与养殖相关的设施设备,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三、有关要求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用地手续、环评手续)递交县农业农村局畜牧股506室;联系人:李建峰 联系电话:13781861155,逾期视为无申报意向。
附件:宝丰县2025年肉牛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
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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