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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收储点建设及秸秆利用机械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丰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文〔202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自愿申报、乡镇复核的原则,经研究确定实施主体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秸秆收储点建设实施主体

1.平顶山诚运农业有限公司

2.宝丰县坤阳种植家庭农场

3.河南群晟牧业有限公司

以上秸秆收储点建设主体要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标准建设到位。

二、秸秆利用机械实施主体

1.宝丰县应田种植农民合作社

2.宝丰县聚水堡种植专业合作社

3.平顶山城运农业有限公司

4.宝丰县坤阳种植家庭农场

5.宝丰县周庄镇华丰家庭农场

6.宝丰县坤顺农业专业合作社

以上秸秆利用机械实施主体不再享受农机补贴。购机的期限为2025年9月至12月。

如对上述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宝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地址: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75-7231056(资源利用股室)

 

 

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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