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丰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文〔202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自愿申报、乡镇复核的原则,经研究确定实施主体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秸秆收储点建设实施主体
1.平顶山诚运农业有限公司
2.宝丰县坤阳种植家庭农场
3.河南群晟牧业有限公司
以上秸秆收储点建设主体要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标准建设到位。
二、秸秆利用机械实施主体
1.宝丰县应田种植农民合作社
2.宝丰县聚水堡种植专业合作社
3.平顶山城运农业有限公司
4.宝丰县坤阳种植家庭农场
5.宝丰县周庄镇华丰家庭农场
6.宝丰县坤顺农业专业合作社
以上秸秆利用机械实施主体不再享受农机补贴。购机的期限为2025年9月至12月。
如对上述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宝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地址: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75-7231056(资源利用股室)
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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