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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县政府各部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简介】

宝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宝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7.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8.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县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5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办公地点:宝丰县解放路西段

2.办公时间:上午几点至几点,下午几点至几点,冬夏时间有无变化,如果,分别注明。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3.办公电话,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0375—6561889  传真号码:0375—6561889

4.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与发布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以及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关系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吴志涛

股室电话:0375—6561889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

股室职责: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来信来访及有关信访稳定事宜,承办、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承担政策研究、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股室负责人:赵亚辉

股室电话:0375—6520596


移交安置股

股室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和中央、省驻宝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县直和中央、省驻宝单位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

股室负责人:金磊

股室电话:0375—6561887


就业创业股

股室职责: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全县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和就业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股室负责人:金磊

股室电话:0375—6561887


优抚和褒扬股(双拥办)

股室职责: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指导乡(镇、林站、办事处)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负责的烈士评定事项并做好烈士备案工作,指导开展全县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股室负责人:张金丽

股室电话:0375—6561966


军休服务管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移交我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股室负责人:许延召

股室电话:0375—6561881


下属事业单位

宝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股室职责:(1)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就业创业帮扶、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2)负责解放广场日常维护管理,负责退役士兵二次安置公益岗管理服务等工作。(3)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姚克彬

电话:0375—6561878

宝丰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股室职责:(1)管理维护烈士纪念设施、保障革命纪念馆正常运行,提供优抚服务;(2)做好缅怀先烈,弘扬英烈精神,收集、整理、展陈烈士资料及其它相关工作;(3)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刘军延

电话:0375—6550699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白大良,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邹学跃,主管机关办公室、财务(人事),组织(党建)、宣传(意识形态),兼管档案室、驻村(扶贫)、信用体系建设、厉行节约、文明创建等工作。

副局长:杨丹丹,主管双拥、军休工作,兼管统战、妇联、工会、共青团工作和烈士陵园(宝丰革命纪念馆)、国防教育展览馆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民兵训练基地主任:丁耀增,主管民兵训练基地和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工作。

党组成员:吴国正,协助邹学跃兼管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具体工作。

党组成员:丁艳彬,主管移交安置、就 业创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民呼必应)、解放广场管理等工作。

党组成员:吕艳杰,主管优抚褒扬工作,兼管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平安综治(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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