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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县政府各部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审计局

【机构简介】

宝丰县审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的审计工作。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绩效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拟订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中共宝丰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宝丰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林站)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有关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办事处、林站)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级投资和以县级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委、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乡(镇、办事处、林站)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办公地点:宝丰县人民路西段。

2.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办公电话:0375-6519388

4.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公文处理、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指导全县审计机关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负责人:李雪航  电话:0375-6519339

(2)法规审理股(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及审计组织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办理授权审计事项及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统计汇总等综合工作;承担县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和综合分析研究;负责政策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动态督导、汇总上报等工作。

负责人:王  龙 电话:0375-6597771

(3)财政金融审计股

负责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县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县级国库办理县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相关乡(镇、办事处、林站)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负责人:张运扬 电话:0375-6519350

(4)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和县国有企业离职、任中经济责任的审计;研究拟订全县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级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贾雅丽 电话:0375-6519356

(5)行政事业审计股(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股)

负责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部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县委部门、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县直政法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科技、教育等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乡(镇、办事处、林站)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县管医院等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负责人:张朝锋 电话:0375-6519352

(6)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负责审计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负责人:黄金平 电话:0375-6597772

(7)经贸和外资运用审计股

负责商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和县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有关县属国有企业、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局机关及各单位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胜军 电话:0375-6519351

(8)投资审计股

负责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有关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负责人:杨少东 电话:0375-6519359

(9)大数据审计股

负责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负责机关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

负责人:范林楠 电话:0375-6519366

5.下属事业单位:

(1)县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

承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级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事务性工作;为农村村民自治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2)县投资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以及有关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李晓鹏 电话:0375-6510611

(3)县地方国有企业审计事务中心

根据县审计局授权,研究提出县管国有企业年度审计计划建议;负责国资监管部门的审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县管国有企业审计任务;组织审计县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组织实施对县管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并进行政策指导;承办县审计局授权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丁国杰  电话:0375-6519399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范小欣,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丁国杰,分管财务、营商环境、地方国有企业审计事务工作,主抓基建中心、驻企二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旭,分管党建、纪检工作,主抓经贸股等工作。

党组成员:姚红喜,分管投资审计股

二级主任科员:徐国锋,分管意识形态、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和卫生创建工作,主抓行政股、办公室工作。

总审计师:张红栋,分管审计业务和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工作,主抓财金股、法制室、大数据股。

副主任科员:张凤霞,分管妇联、计划生育、审计整改工作,主抓农业股、驻企一组。

宝丰县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李晓莹,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抓经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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